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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游戏平台官网下载: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于:2022-06-17 13:53:26 来源:爱游戏平台靠谱吗 作者:爱游戏平台注册    文字:【】【】【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对城市管理工作内容全覆盖,在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特制定《鞍山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遵循“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属地管理、建管并举”的原则,建立高效的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城市管理体系,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更好地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通过开展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摸清底数,建立机制,明确标准,夯实责任,重点解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居住小区、交通秩序、河道环境卫生、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强化城市微修,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造宜业宜游宜居的城市环境。

  1.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扫全保,居民区环境卫生实行早扫全保,做到道路、居民区 “八净”。规范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每天不少于2次,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100%,加强垃圾转运站建设管理。贯彻落实《鞍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做好发动和宣传,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开展环卫清扫面积测算工作,摸清底数,按标准配齐人员和环卫清扫车辆,加速环卫作业机械化进程。按标准规范设置环卫设施,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公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厕所革命”要求,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其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部门:各城区、开发区、鞍山市建设投资集团)

  2.道路遗撒日常管理。以主次干道为重点对从事易产生脱落扬撒货物运输的车辆、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禁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流体、散装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件,符合环保要求;流体、散装货物应当实行密闭运输。运输散装货物的车辆,四周槽帮牢固可靠,无破损,挡板严密,运输渣土、砂石的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本市技术标准的运输装置,并保持覆盖到位、密封完好;运输流体货物的车辆,必须使用不渗漏的容器装载运输,确保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

  1.市政工程建设强化文明安全施工。为了方便市民出行,强化市政实施的日常巡视管理,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率,整治车行道,消除车辙、痈包、“马路拉链”、路面积水、管道淤积、窨井盖沉陷等病害和问题,强化道路挖掘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恢复质量达标,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整治马路沿石,现状较好的对破损处更换、维修,现状较差的整体定制、更换,达到整齐划一;对道路两侧人行道板进行维修,达到无裸露地面;对城市桥梁、隧道、路灯等设施进行日常巡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2.加强全市各类井具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产权,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加强对病害井的管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井具设施要达到井框周围无沉陷,与路面平顺相接。产权单位要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缺失、损毁的,应当立即组织补装、更换,接到投诉或者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的维修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补装、更换;对立即补装、更换有困难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尽快予以修复;对于废弃的检查井、阀门井,应当及时填埋;使用地下共用管廊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其使用数量比例承担相应的管线及井具设施管理的责任。加快井具设施的数字化管理,摸清底数,将井具进行编号,建立网格员负责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市工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水务集团、供热集团、燃气集团)

  全面贯彻落实《鞍山市绿化管理条例》;严格绿线管控,加大对违法占用绿地的执法力度;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统一管控,对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定,统一建设风格;加大全市绿地养护管理力度。建立园林绿化设施养护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与园林绿化养护企业的信用评价挂钩,每年发布养护质量信用评价结果,并在发布当年的园林绿化设施养护服务项目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对全市主次干道行道树全面补植,消灭缺株断条;对全市现有绿地进行摸底调查,实施数字化管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城市亮化规划,科学设置城市色彩,增加视觉舒适度,使照明功能和艺术品位并重,突出合理性、观赏性和艺术性,提升城市亮化标准。加强节日亮化管理,强化分区风格管控,有效营造节日氛围。推广亮化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结合具体情况设定亮化设施开闭时间。亮化灯饰的光源、颜色、造型不得与交通信号灯等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以免造成混淆;城市亮化建设由产权单位(个人)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亮化设施由设置单位(个人)负责维护,保持功能良好、容貌整洁。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陈旧以及损坏的,应当及时维护、修复或者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损坏亮化设施。加强城市亮化设施日常维护,加大投入,出现亮化设施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保证夜间亮化效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针对我市老旧开放式住宅区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难,小区环境卫生差、管理无序” 等突出问题,以问题、需求和效果为导向,通过建立联席会议、部门进小区,明确责任主体,推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自愿选择服务主体和服务模式,在居民普遍接受的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反映强烈的小区环境“脏、乱、差”、小区设施“残、破、缺”等问题。改善老旧小区、弃管小区内道路、排水、绿化、垃圾收集等各类设施,从严整治老旧小区绿化设施残缺、圈地种菜、私搭乱建等现象,治理车辆物品乱停乱放、楼道乱贴乱画等行为。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应该达到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现象,排水排污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小区道路平整,交通标志齐全规范,设施设备完好并运行正常,垃圾日产日清、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园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干净整洁,草坪生长良好无杂草、污物;无媒体、信访曝光案件,客户有效投诉处理满意率达100%。(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1.建筑工地管理。严格执行《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187号令)等规定,规范行业标准,进一步聚焦工地围挡、施工场地和扬尘等环节,建立全链条考核评分体系,实施全市建筑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监理单位监督落实的“三位一体”文明施工管理机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工地设置围挡、场内道路硬化等各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开展各项排查、治理工作,要标准明确、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治理措施准确到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2.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强化文明安全施工,落实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制度,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保障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竣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对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好监理旁站责任,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和提高施工现场围挡、标牌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的设置标准,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加强公用(燃气、供热、供水)工程的施工管理,督促按照规范和审批时限施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水务集团、供热集团、燃气集团)

  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整体规划,规范设置和审批,总体管控,分区实施。规范牌匾设置,设置前需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对设置内容进行审批,按照文明城市相关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对非法广告进行治理,加强日常维护,做到干净整洁、安全牢固,定期组织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坚决拆除。对画面污损、字体和夜景照明设施残缺的牌匾进行清洁、修饰,对陈旧破损的牌匾进行更换或改造;对于违规设置的小灯箱、霓虹灯等坚决拆除,禁止悬挂各类促销布幔条幅等宣传品。加强灾害性天气户外广告牌匾风险除患排查,建立应急预警体系,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隐患。清理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对各类违法违规广告牌匾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建设投资集团)

  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城市风貌,体现城市特色,其造型、装饰装修等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现有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符合街景要求;破损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及时整修,组织实施成片区城市建筑外立面改造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编制改造规划方案;城市建筑外立面景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利用城市建筑外立面设置广告、标牌、标识、画廊、橱窗、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等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门窗防护栏、遮阳棚、空调外机、太阳能设施或者封闭阳台等的;城市建筑外立面附着的管线和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缆线的;附着于城市建筑外立面的外排油烟口、污水道口等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城市建筑外立面容貌标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

  开展治理“十乱”行为(乱堆放、乱搭建、乱张贴、乱拉挂、乱摆卖、乱晾晒、乱开挖、乱丢弃、乱排放、乱发放等)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和环境脏乱差现象。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对“十乱”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按照网格化要求,加大对“十乱”问题的采集、处置,消除管理空档和盲区。重点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渣土、废旧杂物、禽畜养殖等。加大非法小广告的发现处罚力度。对各类配电箱、接线箱、变压器、控制箱进行改造,优化位置、小化设备、绿化遮蔽、美化处理。对各类废弃杆桩、线缆、铁塔、基础等进行清除。(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强化“门前四包”制度建设。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各城区、开发区辖区办事处要与“门前四包”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实现门前四包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对城区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的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责任人)履行“门前四包”责任进行日常管理。各城区(开发区)根据区域划分确定包保责任人。一是包门前秩序。保持自有建筑立面整洁,门店牌匾广告设置符合规定要求,无“十乱”现象,无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修配,无违规散发广告、传单,无从事未经许可的宣传活动;二是包卫生清洁。负责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清洁;按规定自设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外观清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投放,无垃圾、废弃物扫地出门或向责任区外清扫,无乱倒污水、粪便和渣土等现象,按政府规定时限要求清除积雪积冰。三是包绿化完好。负责保持责任区内绿化完好;无依树搭棚等践踏、乱占绿地现象,无向绿地倾倒垃圾、积雪、泼污水等现象;四是包设施无损。无擅自挖掘道路;无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设施、夜景照明设施、环卫设施、绿化设施等。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

  全面清理流动商贩,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对市区范围内流动商贩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加大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火车站、客运站、商业区、校园周边等流动商贩集中区域以及高发时段的巡查管控,对商贩依法进行处罚,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合理设置季节性便民摊点,划定范围,限定数量,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整洁有序、不影响交通。强化执法巡查,全面取缔其他占道经营摊点,集中治理马路摊点,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控措施相结合,确保街面秩序管理常态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合理规划设置便民早夜市,除步行街市场外,取缔全天占道市场,一律实行早夜市管理,同时逐步引导经营业户退路入室经营,有效降低对城市容貌、交通及周边居民的影响。进一步规范秩序,早夜市须按照认可的范围经营,坚决禁止外溢经营的出现。市场撤市后要及时认真清扫场地,做到人走地净,不得污染环境。加大早夜市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管工作力度,下发《鞍山市露天占道市场管理办法》,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强化对早夜市经营主体的监督考核,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符合市场经营要求或整改后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实施清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对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从事店外露天烧烤、摆设大排档等行为进行整治。强化宣传教育,做好警示告知,有序规范疏导,严格监管处罚。对许可的露天烧烤点下发《露天烧烤管理规定》,对配套设施不全,影响市容环境的临时露天烧烤点,要随时予以取缔。按照“打早”、“打小”原则,全面加强夜间值守和巡查,对容易出现露天烧烤的重点地区,每晚必须坚持有人值守,对出现的露天烧烤排档采取“夜取证、日查处”的方式进行整治。

  1.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功能完整,干净整洁,标线标志连续性和引导警示功能良好,人性化程度高。专用停车场标识清楚,道路机动车停车场车位(包括临时停车场)、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标志标线标牌规范,车辆停放有序,朝向一致,路面无违法占道停车。加大对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规定停车区域外的占道停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各类道路乱设点,乱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主要道路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道路、挤压盲道等现象。(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各城区、开发区、市交通运输局)

  2.推进文明交通行动。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强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超限超载、三轮车载客、酒后驾驶、故意遮挡号牌、三轮车、摩托车等不按时按路段行驶通行,超长超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安全通畅。对行人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进行整治。全面加强不文明养犬现象的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各城区、开发区、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推进河道,沟渠岸侧,完善河道、沟渠周边环卫设施。开展河道、沟渠治理,禁止违规排放排污。及时消除河道障碍及生活垃圾,全面改善水面环境。解决因垃圾入河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促进水质提升及生态美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铁路沿线环境现状和长远规划,对铁路沿线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的进行综合整治。清理乱堆乱放。集中清除铁路沿线两侧地面和屋顶的暴露垃圾、废弃渣土和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的清运;加强立面整治,粉刷铁路沿线重点区域破损、陈旧房屋立面;加强沿线绿化建设,对其他地段绿化进行养护和补植,消除空白地枯死苗的现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制。(牵头单位:中铁沈阳局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住建系统精细化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抓总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息中心以及各局所属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水务集团、燃气集团、供热集团、供电公司市建投集团等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行业检查标准和细则,对各城区(开发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各城区(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的各项精细化工作指标任务的落实实施,协同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效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成立鞍山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另行下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市级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监管的主导作用。各城区(开发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任务落到人,压力分到点。严格落实区级科学组织、综合管理和系统推进的主体责任。建立各相关单位、部门之间信息相互沟通、资源共同享有、上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推进落实。各城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落实工作责任,量化任务指标,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全市各部门、各城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营造社会氛围,形成“我为发展城市尽一份力,城市发展成果为我所享”的良性局面。

  (三)强化行业监管,加大考评力度。为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工作各项机制,完善检查考评各项制度,建立以下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文明办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着重解决全市在精细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调度并研究解决。二是督查考核制度。成立12个专项督导检查组,按督查计划和考核标准每周开展专项督查,各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考核细则,明确量化标准,每月对精细化管理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分,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依据各专项组评分情况、结合文明城检查情况以及8890投诉派件整改情况,进行总体综合汇总并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开发区及市(中省)直部门和单位绩效考核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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